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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综合开发(平西村11-14社及16-18社、24社改造)项目土壤污染状况摸查技术咨询服务

广州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综合开发(平西村11-14社及16-18社、24社改造)项目土壤污染状况摸查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广州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综合开发(平西村11-14社及16-18社、24社改造)项目土壤污染状况摸查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业主为广州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州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州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综合开发(平西村11-14社及16-18社、24社改造)项目土壤污染状况摸查技术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

2.3 项目概况:

根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及其征拆安置建设指挥部(广州)第六次会议纪要》,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机场三期项目城市更新片区综合改造的前期策划主体,平西村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在机场三期项目城市更新片区范围内。项目位于花都区花山镇,片策范围面积397.56公顷,全面改造范围面积77.27公顷。结合市政府印发的《广州市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推动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综合开发(平西村11-14社及16-18社、24社改造)项目,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平西村土壤污染状况摸查技术咨询服务。

2.4 招标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技术要求等,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一)土壤污染状况查方案编制

收集地块信息及对地块内的土地利用现状进行详细查,通过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进一步识别疑似污染区域,结合疑似污染区域进行布点区域筛选,并制定布点计划,其中包括根据疑似污染区域的污染情况确定采样点位和检测因子;最后根据上述各分项工作成果,编制土壤污染状况查方案。

(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

根据采样方案采集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以及底泥样品,并做好样品保存以及流转的工作,最后按规定要求把采集样品送至有检测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

(三)土壤污染状况查报告编制

基于地块的查方案以及分析初步采样数据进行报告编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述、地块概况、污染查与识别、初步采样查、结果和评价、结论与建议等。

查报告编制完成后,提交给专家评审会评审并修改完善,形成正式报告。

2.5 服务期限:

项目总体工期计划按21天(自然日)控制,启动时间以甲方正式发出的工作联系函约定时间为准。

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法规的要求,21天(自然日)内完成《广州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综合开发(平西村11-14社及16-18社、24社改造)项目土壤污染状况摸查报告(送审稿)》的编制工作。

甲乙双方确认报告后30个自然日内,乙方应完成专家评审及报告修改工作,并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广州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综合开发(平西村11-14社及16-18社、24社改造)项目土壤污染状况摸查报告》。

如有其他不可抗因素或行政审查等因素影响,则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6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60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3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punishGz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6关于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四、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369日至20236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3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62009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6200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和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jztc.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86824169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高晟广场3栋16楼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转813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

 

 

 

招标人:广州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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