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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027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营销辅助服务招标公告

2025年-2027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营销辅助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相关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广州安居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安居服务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2027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营销辅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营销辅助服务

2.1.2项目规模萝岗和苑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黄埔区水西路以西,其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2411套。嘉翠苑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白云区嘉禾联边地段,其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400套。除上述项目外,服务项目包含其他新增供应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

2.1.3项目地点:萝岗和苑保障性住房(黄埔区水西路以西)、嘉翠苑保障性住房(白云区嘉禾联边地段)等项目营销中心

2.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2 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 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确定1个中标人,为2025年-2027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提供营销辅助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需求》和合同条款。

2.2.3最高投标限价:¥830.193961万元(含税)。

注:(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处理;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自行报价,报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列所有内容,否则,被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若业务缩减,则按实际支付。

3)本招标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提交一个报价,对于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2.2.4服务期限:24个月,具体执行起始时间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所合法成立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人及其总公司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还需另行提供其总公司对投标人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权书原件。

注:(1)若投标人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加的,还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总公司对投标人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

2)已由总公司合法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证书和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有效;

3)同一法人授权多个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则相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无效处理。

3.2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最终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登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办事指引)。

3.6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7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1  6  00  00 分至2026   1  26  9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视为送达给所有投标人。

5.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6 1    6  00  00 分至2026  1  26    9    00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本项目截止时同时开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  1   26   9    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办理投标登记手续,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的时间2026  1   26      8  45 2026  1  26    9    00  ,递交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 216 开标室。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且将数据刻录到电子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应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

5.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 2026   1  26   9   00 分至2026  1   26    10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6 开标时间: 2026  1   26   9   00 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5.7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城壹宜居平台https://www.c1yj.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及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jztc.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平台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文本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具体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联系方式

人:广州安居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8号珠实同创环东广场16楼

人:梁工      电话:020-8567315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人:罗工、梁工      电话:020-87575800-81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安居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020-85673152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8号珠实同创环东广场16楼

8.其他事项

8.1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安居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人:梁工

异议受理电话:020-8567315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8号珠实同创环东广场16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2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8.3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8.4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项目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存在围标或串通投标情形的;

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存在行贿情形的;

5)在中标项目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6)出让投标资格的;

7)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8)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


附件:

投标人声明

广州安居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2025-2027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营销辅助服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转包或违法分包,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招标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单位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项目规模、项目内容、服务标准及相关风险,如中标,我单位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要求、服务期限等要求完成本项目。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相关部门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十、在本项目进行的法定期间内,若招标人收到任何针对本公司的异议和投诉,本公司应依法举证,否则愿意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