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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消防训练基地(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消防训练基地(一期) 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发改投审〔2023〕10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使用人为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

本项目佛山市消防训练基地(一期)监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由招标人自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建筑改造和室外改造两部分。

建筑改造面积合计4012.04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无地下建筑。主要改造办公楼1栋、宿舍2栋、训练馆及器材室1栋。改造内容包括建筑内部格局调整,建筑内墙、地面、天棚、吊顶、梁、柱等构件的饰面翻新及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智能化系统、通风空调系统、消防系统等更新改造等。室外改造包括大门及侧门改造、路面及景观改造、管网改造、田径场改造、停车场改造、水域训练设施改造、围墙新建和改造。

工程估算总投资:2697.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98.70 万元,生活家具及办公等设备购置费 34.00 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本项目监理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72,848.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项目工程监理是指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必要的红线外的道路、管道等市政接驳等工程的施工(含采购)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专业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包括建筑、结构(含加固)、室内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室外市政、园林景观、停车场交通系统、标识工程、永久用电(含红线外10KV线路)、光纤到户通讯设施和无线通讯设施(如有)等。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8安全文明监理要求: 督促施工单位按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为:监理类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按否决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5.2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8时30分起至2024年4月3日17时30分

5.3 报名地点: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5.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5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网(http://fszj.foshan.gov.cn/ywxt/djxmglzx/zbgg/zbgg/index.html)网站、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bjztc.com/)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号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邮  编:

528000

邮    编:

528200

联系人:

李工

联 系 人:

陈工、黄工

电  话:

0757-82729707

电    话:

0757-86283490-803/809

 

 

传    真:

0757-86283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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