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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机场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汽车租赁服务(2024年度)招标公告

广州机场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汽车租赁服务

2024年度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机场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汽车租赁服务(2024年度招标人为广州机场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机场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汽车租赁服务(2024年度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2.2 服务范围:

根据招标人工作安排,提供工作用车服务,服务范围一般为广州市内。

1)车辆要求

提供一辆车型为2.0L排量7座商务,车龄不超过1年,行程不超过5万公里。

提供的车辆技术性能良好,安全性能较高,并符合公安部门及交通管理局的相关要求,车辆各项手续和证照齐全、完备、有效,必须是通过交警部门年检合格,手续完备,配备齐全有效的随车证件(行驶证、年检证、税讫证等)。

2)驾驶员要求

提供服务驾驶员一人。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应为投标人签约员工,具有相应驾驶证照且具备10年以上驾龄经验、5年以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综合素质高、熟悉广州各区交通道路。

3)服务质量要求

①已取得广州市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

②租赁汽车须选用广州(粤A)牌照。

③确保车辆整洁、无异味、无杂物垃圾,座位表皮不能损坏、涂鸦。

④如因投标人提供的证照及服务车辆存在问题而给招标人造成任何损失的,则由投标人承担全部损失。

⑤驾驶员能保证提供安全、准时、高效的服务。出发前检查车辆运转情况及车上必备的物品;在驾驶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超载,不危险性超车,不进行危险活动(包括饮食、打电话、聊天等);不疲劳驾驶或酒后驾驶;在危险路段或恶劣天气条件下能够良好驾驶车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3 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委托人要求

2.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204000.00

(其中一辆车基本租赁费用为1.4万元/月,其他服务费用为0.3万元/月。报价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单位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①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punishGz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具备汽车租赁、运输、实际承运经验和能力,须具备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40302日至2024030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3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4031209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03120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jztc.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7.联系方式

  人:广州机场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4楼

  人:陆工

    话:020-8336559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7楼

人:胡工

   话:020-87575800-830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机场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4楼

    话:020-83365591

 

 

 

 人:广州机场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0301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机场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名称;如无,则填写 “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招标人的招标投标活动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