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逸仙生物科技 (广州) 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逸仙生物科技 (广州) 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签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2307-440117-04-01-756041)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单位均广州发展能源站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逸仙生物科技 (广州) 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二、招标单位:广州发展能源站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何工     联系电话:020-8799886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方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43/83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监督电话:020-37850779

三、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

地点:项目位于广州市从化区明珠工业园明珠大道北63号逸仙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建筑屋顶。项目建设场址地理坐标东经东经113.356026°,北纬23.307285°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在混凝土屋顶、彩钢瓦屋顶以及新建车棚(车棚由投标人建设,占地面积为1200平方米上直接敷设光伏组件。共设计安装型号规格参数为550Wp及以上的单晶硅光伏组件,总装机容量约为2324kWp。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并网模式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2.1 本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

2.2 本项目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运维设施等,经汇流后经10kV线路接入用户母线。所发电能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并网模式。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当地供电局批复方案为准。

2.3 投标方的承包范围除新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外,还包括防水补漏等;能满足太阳能光伏电站从发电直至并网正常运行所需具备的勘察、设计、采购、运输及储存、备案、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总的要求是:安全可靠、系统优化、功能完整、建设期间不影响项目所在业主正常生产。投标方提供的设计、设备以及施工,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2.4 本项目光伏组件选用单晶高效540Wp至560Wp,由招标方提供,组件类型为普通边框组件。本技术规范暂以550Wp组件行文。

2.5 投标方应对太阳能光伏电站系统提出优化的布置方案,经招标方确认后采用。投标方对系统的拟定、设备的选择和布置负责,招标方的要求并不解除投标方的责任。

2.6 涉及载荷校核等问题,投标方应充分理解原有建筑物设计单位设计文件。设计文件不能免除投标方的责任。投标方可对所承担标段的建筑结构、光伏支架做专题报告,投标方负责载荷校核,出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房屋检测单位的载荷复核报告,并在施工前报招标方确认。

2.7 光伏并网电站的平面布置,及所有满足系统要求的设备、电缆走向及敷设方式、逆变器布置、仪表及监控、附件等,在设计时,按招标方审定的意见做相应的优化调整,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

2.8 投标方对太阳能光伏电站系统成套设备(含辅助设备、附件等)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产品。

2.9 计划工期:正式开工之日110个日历天通过并网验收其中15个日历天内完成车棚建设车棚建设方案届时需经使用方认可。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必须至少满足以下A或 B其中之一要求,未满足另一要求的则必须进行相应的分包(相应的分包商必须满足投标人未能满足的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协议原件,并提供分包商能满足分包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A:设计资质: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B:施工资质: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分包协议原件(如需)、分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如需)。]

注:投标人不能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一单位不能同时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

4.投标人自2018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1个下述业绩(A或 B其中之一):

A:已并网的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提供项目已并网证明,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

B:通过了质量验收的10kV或以上电力工程业绩。[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提供质量验收证明,包括竣工验收报告或质量验收记录。]

注: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并网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发布日期、领取招标文件事宜、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招标公告日期:20230815日起-20230822日止;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81609:30起,2023082217:30止(北京时间)

2.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

请按以下程序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及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1)办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的企业信息登记。

2)须提交的投标登记资料:

①《投标登记申请表》(请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资料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将投标登记资料扫描件递交至bjzj_gz@163.com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工,电话:020-87575800-843)完成投标登记程序(邮件内容至少包含“投标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的完整名称”)。

4)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单位出具凭证。

4.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09060930分;

              截止时间:202309061000

5.开标开始时间:202309061000分。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日程安排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xmcxjsgc/index.jhtml)进行查询。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九、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460000元。

十一、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发展能源站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7998861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高技术产业园高湖路285号(太平能源站公司)办公楼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gdg.com.cn)及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bjztc.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招标人:广州发展能源站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