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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电厂循环水非氧化杀菌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广州珠江电厂循环水非氧化杀菌剂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2110-BPB20220008 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珠江电厂循环水非氧化杀菌剂采购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为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和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4×320MW机组循环水加药系统非氧化杀菌剂,需求数量40吨采购范围包括上述非氧化杀菌剂的供货、包装、运输、保险、税务、货到指定地点卸货及按要求堆放、质保期保障等。

2.1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2交货地点:广州珠江电厂(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本次招标确定1名中标人

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将被否决。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具有生产或代理销售杀菌剂的能力(由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若是国外品牌代理销售或生产(包括在国内生产基地)杀菌剂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代理授权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投标人声明。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96日至2022915日(北京时间,同下)。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在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5.2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在网上注册成功后方可缴费,收款账户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惠新支行;帐号:0200006309067043940)。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申请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4)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下午5:30)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易招标热线:020-37850929。)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927100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广州发展南沙管理服务中心211室和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若投标人来现场参与开标须自带电脑及身份认证CA(必须是加密时的同一把电子密钥)

12.其他事项

12.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2.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2.3如果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书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9)异议事项不清晰不具体,或无事实依据,或相关证据证明材料不足的,或无有效证据证明的;

10)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1)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异议无效情形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符合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12.4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bjztc.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20-39001566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23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陈工

电话:020-87575800-836814

传真:020-87575800-823

电子邮箱: bjzj_gz@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招标人: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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