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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广州市胸科医院整体扩建项目中央空调设备采购与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胸科医院整体扩建项目中央空调设备采购与相关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8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1-2021-12263

项目名称:广州市胸科医院整体扩建项目中央空调设备采购与相关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4,464,235.33 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4,464,235.33 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广州市胸科医院整体扩建项目中央空调设备采购与相关服务
  2. 标的数量:1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4. 1)设备采购:广州市胸科医院整体扩建项目一、二期项目的水冷冷水机组5台、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14台、冷却塔5台、空调水泵21台等。

2)相关服务:空调设备及随机附件的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包括装卸、搬运就位至安装位置)、督导安装、调试、验收、验收后的移交、结算、培训、技术服务(包括设计联络)、质保期保障及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1. 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收到采购人进场通知之日起计,依照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要求分批供货。暂定 2022  6  30 日前供货完成并通过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③提供2020年12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④提供2020年12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⑤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5.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14日2021年7月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领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20-85262454-844,刘小姐)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 申请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采购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详见公告附件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内环东星路1号

联系方式:020-229056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联系方式:020-87575800-8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先生

电话:020-85262454-834

 

发布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7月13日

 

 


附件一:《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1

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2

广州金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

广州市裕建工程有限公司

4

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