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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南AD013907地块项目营销代理招标公告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城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广州市越秀南AD013907地块项目营销代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竞投人参加投标。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广州市越秀南AD013907地块择优选定一家综合实力强、营销业绩好、业界知名的营销单位,进行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及非独家营销代理(含营销策划、销售代理)服务工作。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用地面积为14649㎡,可建设用地面积约8200㎡,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790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49500㎡,地下室面积约38400㎡,拟建高层住宅、配套商业、幼儿园、配套公建、地下停车库。

项目计划开发进度(最终项目开发进度以实际为准):

序号

关键节点名称

计划完成时间

完成成果、标志

1

获批基坑先行施工

2020/10/10

基坑施工复函

2

获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20/11/30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获批主体《施工许可证》

2021/4/30

《施工许可证》

4

±0.00以下结构施工

2021/11/30

当期±0.00以下结构全部浇筑完成

5

示范区开放

2022/2/1

示范区/样板间装修完成

6

申领预售证(公开发售)

2022/4/30

当期项目所有可售物业《预售许可证》并公开发售

7

结构封顶

2022/6/30

当期±0.00以上结构全部浇筑完成

8

完成85%销售面积

2023/1/30

以网签合同记录及房地产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为依据

9

外立面完工(含拆架)

2022/11/10

外架全部拆除完成

10

精装修完成

2023/3/30

分户验收确认表

11

规划验收

2023/2/28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12

联合验收备案

2023/4/30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

13

交付业主

2023/5/10

业主签署《交楼确认书》

二、采购范围、标的及需求:

(一)项目策划类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撰写项目整体营销策略报告、营销思路深化方案、拟定营销推广建议、项目产品定价报告、收筹和推货策略方案、开盘方案、销售拓展执行方案、目标客户分析、市场周报、月报等。

2、协助确定合作公司(广告、制作、活动公司等)、协助推进广告公司的推广策略和项目形象设计工作:包括案名、项目logo、项目vi、主画面等;协助现场物料设计制作:包括户型图、单张、手提资料袋、伴手礼等;协助开放活动、开盘活动;协助产品发布会宣传、布置、邀约、执行等工作;协助推广:包括跟进微信推文、网络推广、户外、大v、电台、朋友圈等;协助微信推广、小视频发布、项目宣传片等的相关工作。

3、协助提供销售中心、样板房、看楼动线设置及装修包装风格建议;协助提供交楼标准的建议;协助提供园林、示范区的风格建议等。

4、现场包装工作协助:道路指引系统;停车场包装及指引;精神堡垒和保安亭;项目围挡、主入口大门;园林绿化;楼体灯字;营销中心、样板房通道包装等。

(二)项目销售类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销售团队组建、客户接待及集中培训、销售说辞、百问百答、抗性口径等;销售接待礼仪等。制定销售流程及组织销售培训、负责销售执行、提出分期推盘建议及售价建议等。

中标人同意接受联合驻场代理的合作模式,中标人派驻自己的销售团队驻场接待及服务客户,并借力社会各渠道客户资源,实现项目销售目标。

三、竞投文件组成及编制要求

竞投文件由以下三部分组成,竞投人须按相应要求进行编制:

第一部分:单位综合实力

包括但不限于竞投人单位概况与自身优势简介、近三年(2018-2020年)广州区域销售总额(分项目分年度列出)、服务知名房地产公司数量等(附证明材料)、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等。

第二部分:服务团队

竞投人应为本项目工作内容配备经验丰富的营销团队(包括营销策划团队、销售代理团队等,竞投人可根据自身管理架构自行组合配置)。项目总负责1人(须具备5年以上广州区域高端住宅项目营销经验或具有同类项目营销操盘业绩),策划及销售负责人各1人(均须具备4年以上相应从业经验或具有同类项目营销操盘业绩),其他策划人员不少于3人,销售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高端住宅销售经验。<高端住宅指近三年内(2018年-2020年)广州区域一手房源销售单价超过7万元/㎡楼盘>。

第三部分:服务方案

在本招标文件附件1工作大纲基础上提出细化、深化的服务方案。

第四部分:《项目整体营销策略报告》

《项目整体营销策略报告》要求详见附件2。上述各部分文件均应清晰、完整,并装订成册,一式六份(一正五副),集中统一密封。封面、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有关证明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发现任何不实或隐瞒、虚报等情况,招标人有权随时取消其中选资格。

注:1.投标人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案、《项目整体营销策略报告》等投标文件,不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招标人均无须向投标人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本项目中参考使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案名、推广策略等内容,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或提出费用请求。

 

四、策划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

(一)策划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即自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正式对外公开发售日止(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持续为项目提供策划跟踪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采购需求内容,策划服务费包干含税总价人民币36万元,除招标人按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时中标人须退还该费用外,本策划服务费不因任何原因变更。

具体支付方式按合同条款约定。

(二)销售代理服务费

1. 按销售成交金额(即商品房买卖合同实际回款金额)的  1 %计算;按照下述销售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最高计提标准为  1.2% 。招标人按照下述各阶段中标人销售业绩完成情况对应的销售代理费计提点数及实际回款金额据实向中标人结算各阶段的销售代理服务费。

销售任务目标如下:

阶段划分

销售进度

累计须达到销售目标面积(㎡)

销售代理服务费计提点数

第一阶段

开盘销售3个月内(取得预售证一个月内开盘)

4913

完成销售目标按1.2%计提(未完成目标按1%计提)

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后6个月内

9007

完成销售目标按1.2%计提(未完成目标按1%计提)

第三阶段

第二阶段后6个月内

13101

完成销售目标按1.2%计提(未完成目标按1%计提)

第四阶段

第三阶段后6个月内

16376

完成销售目标按1.2%计提(未完成目标按1%计提)

若招标人启动二手渠道或其他渠道进行场外带客,招标人应向中标人提供书面告知函,说明二手渠道或其他渠道带客的起始时间及结束时间,此期间的二手渠道或其他渠道客户的场内接待和销售服务,由中标人跟进,成交单位对应的面积计入中标人销售目标面积,成交单位对应的销售代理服务费结算标准为:按成交单位销售成交金额(即商品房买卖合同实际回款金额)的60%计算。  

2、具体支付方式按合同条款约定。

五、评审及定标程序

1、评审程序由两阶段组成,包括:

(1)对竞投人综合实力、服务团队及营销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择优;

(2)对评审排名前3名的入选竞投人进行现场答辩择优。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各竞投人提交的竞投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标准详见附件3),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进行打分,并按竞投人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竞投人总得分相同的,则按其项目整体营销策划报告得分较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竞投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排序原则选取排名前3名的竞投人,进入下一阶段答辩。

第二阶段:排名前3名的竞投人分别向评审委员会以PPT形式进行现场汇报及答辩,汇报时限为60分钟,答辩时限为10分钟。汇报应由竞投人服务团队中的项目总负责人完成,汇报顺序采取现场抽签确定。答辩问题由评审委员会现场确定。评标委员会结合各竞投人现场答辩情况,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对入选竞投人采取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评审办法,以投票方式确定各竞投人的排序,并推荐排名第一至三名的竞投人为中标候选人。

注:若竞投人少于或等于3家的,则全部竞投人直接进入第二阶段答辩环节。

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选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作为本项目中标人。

3、中标人存在以下情况时,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次后的中标候选人及与其签订委托合同:

(1)中标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的;

(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

(3)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之日起计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未按附件4合同条件落实合同签署的;

(4)中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虚报资料情况,并经查实的;

(5)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按附件4合同条件与中标人解除合同的。

六、招标时间安排

(—)招标答疑:若竞投人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务必于20 21 117 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20 21 117 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答复给全部竞投人。答疑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视为签订合同的依据。若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二)开标及评标

1、竞投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各竞投人务必于20 21  2  2 9:00时前将密封完好的竞投文件送至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单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答辩及评审时间及地点:20 21  2  2 9:00时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单元进行现场答辩及评审。

3、招标人在评审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中标结果(未中标单位,招标人有权不另行通知),并在发出中标通知之日起计10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按本招标文件附件4合同条件及中标人竞投承诺向中标人授予合同。

  附件:

1.广州市越秀南AD013907地块项目营销代理工作大纲

2.《项目整体营销策略报告》要求

3.评审标准

4.广州市越秀南AD013907地块项目营销代理委托合同

 

招标人:广州市城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28号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20-83061590

传真:020-8306191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单元

联系人:欧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08

传真:020-8757580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