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琶洲磨碟沙花苑小区地下停车场现场管理服务(2024年度)招标公告

 

 

 

琶洲磨碟沙花苑小区地下停车场现场管理服务(2024年度)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机场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10

琶洲磨碟沙花苑小区地下停车场现场管理服务(2024年度)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琶洲磨碟沙花苑小区地下停车场现场管理服务(2024年度)项目业主为广州机场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机场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琶洲磨碟沙花苑小区地下停车场现场管理服务(2024年度)

2.2 项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号磨碟沙花苑地下停车场

2.3 招标范围:

2.3.1秩序管理

1)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确保服务区域内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车位内,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其他车位,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及进出路口,避让公共设施、障碍物和其他车辆,防止划伤、碰伤车辆。

2)为避免服务区域内发生安全交通事故,凡进出小区地下停车场的车辆,限速5公里/时,关闭远光灯、不鸣笛。

3)禁止在服务区域范围内洗车、修车、学车、练车和试刹车,服务区域范围内严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入地下停车场停放或充电、占用公共通道及车位停放。

4)对故意遮挡车牌信息导致识别系统读取数据不准确的车辆不予放行,并协助将事项移交至相关部门处理。

5)做好应急预案及现场应急处理协调,处理车辆违规停放、外部人员寻衅滋事等事件;如服务区域发生信访维稳事件,配合招标人做好处理协调工作。

6)负责服务区域内停车场档案的建立及备案,对车辆停放信息进行登记和资料收集,协助招标人对每日入场车辆信息进行核查、以及收费数据进行对账。

2.3.2安全管理

1)现场管理保证24小时安排工作人员值勤,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及工作汇报制度,确保对服务区域的全天候运营管理,以及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1. 停车场做好全天候24小时闭路电视的监控及录像留存,密切注意车场内车辆行驶,人员的进出,对现场值班期间的异常情况录像做好保存。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及上报招标人和有关部门。
  2. 定期在服务区域内巡视察看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如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确保服务区域现场安全经营。
  3. 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物品以及漏油、漏水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4. 定期检查服务区域内消防系统、照明系统、排水系统等设施设备是否有效、齐备完好,如发现损坏或其他隐患等情况,及时向招标人报告,协助招标人安排维修处置。

2.3.3卫生管理

1)保持服务区域干净整洁,需按照不低于每天一次的频率对服务区域(包括设备设施)进行巡回清洁保洁,清扫垃圾处理。

2)值班室内不准存放杂物,严禁吸烟,随时保持室内外清洁。

3)对进入服务区域的人员进行监督提醒,不得发生乱丢杂物、随地吐痰等不文明不卫生的现象,一旦发现应及时劝阻。

2.3.4招标人提出的其他规范化管理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委托人要求》。

2.4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暂定12个月,具体时间详见合同约定

2.5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530,0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punishGz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四、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41015日至202410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3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4102509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10250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jztc.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机场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20-8336559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4楼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0-87575800转83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

 

招标人:广州机场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1015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机场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如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戻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