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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教师发展中心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教师发展中心改扩建工程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发改投审〔2020〕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使用人为佛山市教师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简易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37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将原佛山市光明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学楼改建成综合楼,并新建一栋含宿舍、多功能厅、地下室的综合楼,两者合并成一栋新的综合大楼。其中,改造的综合楼面积为5120.52m2,新建的综合楼建筑面积为8032.00m2,合并后新综合大楼建筑面积为13152.52m2。项目估算总投资8000.5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为6360.65万元。

2.3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3.1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市教师发展中心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对本项目工程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和既定发生的工程内容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审核初步设计概算(含审核设计概算并协助招标方及工程设计单位向佛山市财政部门申报项目概算等),审核前期服务费用(含勘察服务费、设计服务费、监理服务费等);对设计单位和使用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按同档次对比原则,通过查询造价信息、询价等方式进行审查、补充及完善并提交书面报告;审核施工图预算并出具预算审核报告,审核主要材料数量、清单及单价,审核主要设备清单及单价,出具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协助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规定、结算条款或特定条款;协助解答招标疑问,复核中标候选人经济标并提出分析报告(包括对施工单位不平衡报价分析等);复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工程量偏差等问题,复核合同清单价款、审核设计变更和签证的费用,复核进度款的工程量,复核进度款;调研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协助处理索赔及反索赔,进行工程投资偏差分析和调整;审核工程结算报告,编制采购项目(含政府采购类项目)的预算、审核采购项目(含政府采购类项目)的结算及复核进度款;计算施工定额工期;根据工程造价信息、市场价按季度提供自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的每季度的主要材料价格对比并形成书面分析报告,主动、及时地发现并汇报可能影响投资的事项,并提出相关改善建议,达到实现对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协助招标人完成“四价”(概算价、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结算价)备案手续;拟定资金使用计划;按招标人要求提供造价咨询相关服务成果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相关成果文件需经招标人确认),及造价咨询全过程的资料整理和归档等。针对方案比选,提供专业意见,配合竣工决算以及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其他造价事宜。

2.3.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650,380.00 元。

2.4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所有结算的结算价备案或确认为止。

2.5承包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2.7项的规定。

2.6 质量要求: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符合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及广东省、佛山市现行的工程造价相关管理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资质类别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工程造价咨询类企业)

4.3.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考评等级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注: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如注册证书未显示专业,还须提供显示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显示关于报考专业(或注册专业)相关信息的页面截图。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20  11月至2021 4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   现场   接受投标报名。

5.2 报名时间:2021 5 24 9 00 分起至 2021 528 17 00 分止。

5.3 报名地点: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

5.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4.1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4.2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5.4.3“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上查询打印页面(页面内容应包括“资质类别”、 “诚信分值、等级”);

5.4.4“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省外企业提供);

5.4.5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5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缴款),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 6 10 9 00 分起至 2021 6 10 9 30 分止。

7.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 6 10 9 30 分。

 7.3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号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308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网(http://fszj.foshan.gov.cn/ywxt/djxmglzx/zbgg/zbgg/index.html)、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bjztc.com/)发布。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通过现场或电子邮件提交疑问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为: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电子邮箱:BJZJ_GZ@163.com

9.2招标人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网(http://fszj.foshan.gov.cn/ywxt/djxmglzx/zbgg/zbgg/index.html)、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bjztc.com/进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及登录上述网站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号 

邮    编:528000

人:杜工

电    话:0757-82728510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陈工、梁工

电    话:0757-86283490-803/802

传    真:0757-86283490

电子邮件:BJZJ_G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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