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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可燃气体报警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可燃气体报警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000-BPB20200054)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可燃气体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本次采购的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类型、规格及数量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内容

单位

数量

1

常温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包括可燃气体报警探头、控制器(含备用电源)及软件等

5100

可燃气体报警外控器

850

2

耐高温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包括可燃气体报警探头、控制器(含备用电源)及软件等

300

可燃气体报警外控器

50

备注:

1)投标人必须响应以上全部内容。

2)以上数量为暂定采购量,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采购量,并以最终实际采购量为准。

3)投标人对每种规格单个货物所响应的单价应是综合单价, 且在供货期限内不作调整,最终结算价款按综合单价×最终实际采购量结算。此综合单价既包括货物销售13%增值税,也包括投标人提供货物所需的设计、原材料组织加工、生产制造,以及将货物按招标人要求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所发生和应支付的一切税费;同时投标人还应免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安装指导、现场调试、质量分析、事故调查、技术资料提供)、培训等售后服务。

4)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政策对增值税税率有调整的,则不含税价保持不变,按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2.2本次招标确定1名中标人

2.3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在合同期限内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2.4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中标人每次接到招标人书面订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广州市区范围内,设多个接货点),并经招标人指定的人员验收,运输途中及装卸货的所有风险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2.5每批次交货量:按照招标人书面订单规格数量

2.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27.1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将被否决。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在有效期内的《防爆合格证》和《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3.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3.5本项目不接受产品代理商参加投标(以《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生产企业信息为准,或提供生产商证明文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3189:00至202132617:00时(北京时间,同下)。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在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惠新支行;收款账号:0200006309067043940注:我公司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报名结束后统一发至报名时所留邮箱,自行下载)。

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6.办理CA证书

6.1在办理CA证书前,请申请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6.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6.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6.4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温馨提醒:已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认CA证书的有效期,以免由于CA证书过期造成无法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等问题。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易招标热线:020-37850929。)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9.投标担保及交纳时间:投标担保6万元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担保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担保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41309时30分(北京时间)

1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1号评标室和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投标者注意:投标人若来现场参与开标须自带电脑及身份认证CA(必须是加密时的同一把电子密钥)

到规定截止时间,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

温馨提醒:各投标人可提前准备好投标文件的密封信封以免CA出现故障无法解密(密码信封是投标人在投标客户端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时,除“.etnd”格式之外生成的“.txt”文档,文档中的字符串即为密码信封,详情可见电子采购平台登陆后->首页->操作手册->供应商部分-招标(非招标)分册)

12.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前书面提出(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

  1. 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 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 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 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 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 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 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 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9. 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异议无效情形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符合燃气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的不良供应商相关规定的,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13.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bjztc.com)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冯小姐

电话:020-37852137

联系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楼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7575800-814

传真:020-87575800-823

电子邮箱: bjzj_gz@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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