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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市政配套工程(北区)造价审核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已由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佛府办函[2019]4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东佛高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市政配套工程(北区)造价审核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市政配套工程(北区)造价审核

2.2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大学城片区。

2.3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北区)占地约521亩,市政配套工程费用约3.5亿元,主要包括园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工程、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和市政道路工程等。上述建设规模、范围、内容及投资以甲方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或书面通知为准。如果本项目因为规划调整、征地拆迁等因素造成建设规模及范围增减,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2.3 服务期:暂定24个月,最终以委托人确认的为准。自本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所有结算审核工作为止。所有工作完成后咨询人还须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后续技术咨询服务。

2.4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市政配套工程(北区)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的审核、预算造价的审核、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交的结算报告(保证满足报送财政部门或委托人的要求),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有关合同条款。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961,800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6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佛山市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计价依据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造价审核服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造价审核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诚信编号(企业类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4.3.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住建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

4.4.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 4月至2020 年 9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等。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最近半年的社保证明,但须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注: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注: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登记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参加投标登记。

5.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20年11月9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3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单以及专业工程担保公司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2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2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开标(2)室)。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bjztc.com/)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0.5特别说明

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中标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佛高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2号创业中心(办公楼)B座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808

邮    编:528222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黄工、曾工        

电    话: 0757-86689351

电    话:0757-86283490-809/805       

              

传    真:0757-86283490    

 

电子邮件:bjzj_gz@163.com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