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综合处理厂二期、污水处理厂二期、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花都区生物质综合处理厂、南沙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保险及团体意外保险 招标公告
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综合处理厂二期、污水处理厂二期、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花都区生物质综合处理厂、南沙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保险及团体意外保险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综合处理厂二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以穗发改核准〔2020〕14号、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20-440100-46-03-011341)、从发改投〔2019〕454号、花发改核准(2019)2号、穗南审批核准〔2020〕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为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工程保险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综合处理厂二期、污水处理厂二期、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花都区生物质综合处理厂、南沙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保险及团体意外保险;
2.1.2工程建设地点:
(1)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综合处理厂二期: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原九龙镇)福山村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内;
(2)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福山村(中心知识城);
(3)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从化区鳌头镇潭口村;
(4)花都区生物质综合处理厂: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蓝田村,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北侧;
(4)南沙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新联二村。
2.1.3工程建设规模:
(1)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综合处理厂二期: 总用地面积约34672.5㎡(52.01亩)。其中,死禽畜处理车间用地面积约2590.5m2(3.89亩);厨余处理车间用地面积为32082㎡(48.12亩)。处理规模:餐饮垃圾1200吨/天,死禽畜60吨/天;本项目核准总投资估算额56936.08万元。
(2)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高浓度污水处理车间用地面积8633.03平方米,浓缩液及污泥处理区用地面积为4936.87平方米。总处理规模2100m3/d,其中高浓度污水1400 m3/d,浓缩液700 m3/d;本项目核准总投资估算额37173.48万元。
(3)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核准总投资估算额8307.47万元;设计规模为日焚烧餐厨垃圾100吨。
(4)花都区生物质综合处理厂:生物质处理厂二期工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蓝田村,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的北侧,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4440m2。其中,沼气发电车间用地面积约639m2,死禽畜处理车间用地面积约896.16m2;预处理车间用地面积为4230.4m2。。餐厨垃圾200t/d(其中,餐饮垃圾150t/d,厨余垃圾50t/d)、废弃油脂5t/d、市政粪便500t/d(一期250吨/日,终期500吨/日,土建一次建成,设备分期安装,统筹设计并预留系统所需水、电、蒸汽等条件及设备安装位置)、死禽畜5t/d,总处理规模为710吨/日;本项目核准总投资估算额35741.18万元。
(5)南沙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投资估算额26227.36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22362.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10平方米。
具体详见《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综合处理厂二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保险及团体意外保险用户需求书》、《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项目保险及团体意外保险用户需求书》、《花都区生物质综合处理厂工程保险及团体意外保险用户需求书》、《南沙区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工程保险技术需求书》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综合处理厂二期、污水处理厂二期、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花都区生物质综合处理厂、南沙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保险及团体意外保险,具体详见《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综合处理厂二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保险及团体意外保险用户需求书》、《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项目保险及团体意外保险用户需求书》、《花都区生物质综合处理厂工程保险及团体意外保险用户需求书》、《南沙区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工程保险技术需求书》。
2.2.3保险期限:
(1)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综合处理厂二期、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期18个月,保险期限将根据实际工期自动扩展延期至工程全部完工,保险期限自起保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具体起保日期待通知。各工程按完工先后分段试车。试车期:按相关合同规定的时间确定。保证期:12个月。
(2)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建设期24个月,保险期限将根据实际工期自动扩展延期至工程全部完工,保险期限自起保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具体起保日期待通知。各工程按完工先后分段试车。试车期:按相关合同规定的时间确定。保证期:12个月。
(3)花都区生物质综合处理厂:建设期18个月,保险期限将根据实际工期自动扩展延期至工程全部完工,保险期限自起保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具体起保日期待通知。各工程按完工先后分段试车。试车期:按相关合同规定的时间确定。保证期:12个月。
(4)南沙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期24个月。保险期限将根据实际工期自动扩展延期至工程全部完工,保险期限自起保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具体起保日期待通知。各工程按完工先后分段试车。试车期:按相关合同规定的时间确定。保证期:12个月。
2.2.4最高投标限价:80.24万元(其中: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综合处理厂二期工程最高投标限价:26.72万元;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最高投标限价:16.44万元;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最高投标限价:3.05万元;花都区生物质综合处理厂最高投标限价:20.77万元;南沙区餐厨垃圾处理厂最高投标限价:13.27万元。)投标报价总价或分项报价超过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经其授权的省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且省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必须获得该保险公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书;(投标人应仅授权母公司或一家分公司参加本次投标。如果出现同属一家保险公司授权的两个或以上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保险公司所属的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3.2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险、责任险)、执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总公司则提供保险业务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省级分支机构,则需同时提供省级分支机构保险业务许可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3日至2020年6月11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单元)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单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万胜广场C座7楼
联 系 人:王工 电话:020-8580633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西7C
联 系 人:袁工、罗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10/15918733717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万胜广场C座7楼
联 系 人:王工 电话:020-8580633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 管 电 话:020-85806336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万胜广场C座7楼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解除合同、禁止本公司参加招标人或其关联公司今后任何招标项目的投标),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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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 |
广州市第二装修有限公司 |
3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注:上述单位存在违法合同约定、违法分包、违法违规行为、以不正当理由随意弃标等行为,按照穗府办规〔2017〕5号文第四十二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