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霍高速公路(G30)新疆境内乌鲁木齐至奎屯段改扩建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霍高速公路(G30)新疆境内乌鲁木齐至奎屯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乌鲁木齐至奎屯段改扩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16〕1458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技术建议书无标识方式。 -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连霍高速公路(G30)新疆境内乌鲁木齐至奎屯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作为新疆交通运输网络东联西出的主动脉和天山北坡经济带的“黄金大通道”。本工程起点位于西山互通立交,与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东线)终点(乌奎高速K3604+472.022处)相接,终点位于奎屯河大桥西岸与奎赛高等级公路相接,路线全长241.927km。西山互通至西站互通段采用设计速度100km/h的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西站互通至项目终点段采用设计速度120km/h的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拟建4处养护工区,具体为:阿苇滩养护工区、塔西河工业园养护工区、奎屯工业园养护工区、沙湾养护工区。设置4处服务区,具体为:三坪服务区、五工台服务区、石河子服务区、奎屯服务区,均利用原服务区进行扩建。
本项目机电系统包括监控、通信、收费、道路照明(含外电引入工程)四大系统。
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设2个监理合同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
监理合同段 |
所辖施工 |
主要监理工作内容 |
WKJDJL-1 |
WKJD-1 |
乌鲁木齐、昌吉局范围监控系统及示范工程: 新建昌吉分中心,扩容乌鲁木齐管理分中心(观园路);新建道路监控设施,要求将视频和监控数据上传至新疆公路管理局;戈壁荒漠区高速公路绿色安全改扩建科技示范工程机电系统相关内容。 |
WKJD-2 |
石河子、奎屯局范围监控系统及示范工程 新建石河子分中心,整合集成奎屯分中心;新建道路监控设施,要求将视频和监控数据上传至新疆公路管理局;戈壁荒漠区高速公路绿色安全改扩建科技示范工程机电系统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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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KJD-3 |
全线通信系统 对乌鲁木齐(观园路)、昌吉、石河子、奎屯四个分中心改扩建有人通信站4处,在各收费站新建无人通信站共19处;新建收费站收费数据分别传送至乌鲁木齐(观园路)、昌吉、石河子、奎屯分中心;在昌吉、石河子、奎屯分中心新建干线传输网管、语音接入网网管;乌鲁木齐分中心利用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改扩建项目拟建的网管系统;在昌吉、石河子、奎屯通信分中心新建软交换核心语音网关,提供语音服务;新建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化、互联网和物联网,敷设主干光缆及辅助光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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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KJDJL-2 |
WKJD-4 |
乌鲁木齐、昌吉局范围收费系统 本标段拟建收费站7处。本次在主线站设置2进2出4个ETC收费专用车道,匝道站设置1进1出2个ETC收费专用车道。本工程还包含施工期间的临时收费系统。 |
WKJD-5 |
石河子、奎屯局范围收费系统 本标段拟建收费站14处。本次在主线站设置2进2出4个ETC收费专用车道,匝道站设置1进1出2个ETC收费专用车道。本工程还包含施工期间的临时收费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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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KJD-6 |
全线道路照明系统及机电外电系统 苏州路西延枢纽型立交照明设施,其余7处互通设置照明设施,分别为昌吉东、昌吉西、石河子、石河子西、沙湾东、奎屯东、奎屯西互通,全线共新建9处箱式变电站;机电所需外电引入工程。 |
2.2监理服务期
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期:约29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含试运行期)5个月,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并在人员、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的均可申请参加投标。具体资格审查要求及评标办法等详见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允许被授予1个标段(只允许中1个标)。投标人在本项目各标段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可以重复或相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14: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19:00,在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四楼)持下列证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1套及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无需提供)、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需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考察。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16日12:00,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至12: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大道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bjztc.com)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邮编:830049
联系人:艾力·肖开提、白丰玮
电 话:0991-5283107、5283057
电子邮件:23838145@qq.com
行政监督:0991-5281053(交通厅)
纪检监察:0991-5281407(交通厅)
0991-5283027(交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C座501室
邮 编:100101
联系人:张胜、张敏敏
电 话:010-51656899-825、18129346739
电子邮件:bjztc02@126.com
网址:http://www.bjztc.com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