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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承销服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承销服务

项目编号:JG2023(GM)XZ001

首次公告日期:2023627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变更内容:

1、《综合评分表》的以下内容

4

发行方案及时间安排

8分)

本次发行债券方案设计及时间安排以及保障措施(8分)

项目小组的发行方案、工作进度计划及时间安排,以保证工作能够按时完成,需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发行方案

2)支持保障措施

评委将根据四条标准评分:

①是否根据招标人特点对综合融资的整体设想、规划、解决方案进行阐述;②是否对于发债各项流程有清晰的规划与实践进度安排;③上述方案与安排是否具有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满足招标人的需求;④在降低成本、风险防范等发债相关事项方面能否给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由评委从申报发行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专业性等角度,结合项目特点进行评审。

(设优、良、中、差三等,得分分别为8分、6分、4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8分。

8

 

1

价格评审(15分)

报价得分(15分)

1、投标人应在合理范围内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是0.15%/年,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低于0.05%/年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报价明细说明,未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说明的原则上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对入围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价格进行修正得出评标价。

1)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入围投标人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如有效投标报价5个或以上,则去除一个最高报价及一个最低报价后再计算平均值)。

若投标人的评标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投标报价时,评标委员会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合理性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没有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则该投标人的报价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3)偏差率计算: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4)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M=N-100 ×(|P-Q|/Q)×F

其中 N:投标报价权重分值,为 15 分;

P: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

Q:评标基准价;

F:偏离扣分分值,当P≥Q,F=0.4;当P<Q,F=0.2。

1)计算值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除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均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15

 

更改为:

4

发行方案及时间安排

8分)

本次发行债券方案设计及时间安排以及保障措施(8分)

项目小组的发行方案、工作进度计划及时间安排,以保证工作能够按时完成,需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发行方案时间安排

2)支持保障措施

评委将根据四条标准评分:

①是否根据招标人特点对综合融资的整体设想、规划、解决方案进行阐述;②是否对于发债各项流程有清晰的规划与实践进度安排;③上述方案与安排是否具有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满足招标人的需求;④在降低成本、风险防范等发债相关事项方面能否给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由评委从申报发行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专业性等角度,结合项目特点进行评审。

(设优、良、中、差四等,得分分别为8分、6分、4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8分。

8

 

1

价格评审(15分)

报价得分(15分)

1、投标人应在合理范围内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是0.15%/年,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低于0.05%/年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报价明细说明,未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说明的原则上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对入围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价格进行修正得出评标价。

1)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入围投标人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如有效投标报价5个或以上,则去除一个最高报价及一个最低报价后再计算平均值)。

若投标人的评标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投标报价时,评标委员会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合理性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没有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则该投标人的报价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3)偏差率计算: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4)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M=N-100 ×(|P-Q|/Q)×F

其中 N:投标报价权重分值,为 15 分;

P: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

Q:评标基准价;

F:偏离扣分分值,当P≥Q,F=0.4;当P<Q,F=0.2。

1)计算值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除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均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价格分最低为0

15

 

 

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公示时间、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公告期限,由原来的: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36月27日至2023年7月4日。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6月27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4日17时30分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 7  18 日上午09:00-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8日9:30(北京时间)

公告期限: 20236月27日至2023年7月4日。

更改为: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36月27日至2023年7月7日。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6月27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717时30分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 7  21 日上午09:00-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7月219:30(北京时间)

公告期限: 20236月27日至2023年7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原招标公告和原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和原招标文件执行;

2、若本变更公告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本变更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4座16楼之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666285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757-86283490-803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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